我在艺术下方报告。 《医疗道德守则》第 56 条与健康信息广告有关,以及第 525 号法律第 525 条。 2018年12月30日第145号,于2019年1月1日生效。
《医疗道德守则》第 56 条涉及健康信息广告
医生和公共或私人医疗机构的健康信息广告,以追求自由和知情地选择专业服务为目标,其目标仅是专业头衔和专业、专业活动、所提供服务的特点和服务费。
健康信息广告,无论以何种方式传播,其形式和内容均尊重医学界的原则,始终必须真实、正确、实用,不得含糊、欺骗和诽谤。
只有在科学界共享的可测量的、某些临床指标允许进行非误导性比较的情况下,才允许对医疗和牙科服务进行比较健康广告。
医生不会传播有关生物医学研究进展和尚 手机号码数据 未从科学角度验证和认可的医疗保健领域创新的新闻,特别是如果这些新闻会助长毫无根据的期望和虚幻的希望。
辖区内主管的专业协会有权核实健康信息广告是否符合本守则的道德规则,并采取必要措施。
第 525 条法律2018 年 12 月 30 日第 145 条
第 525 段规定,来自私人医疗机构和在卫生专业登记册中注册的机构的信息通信,参见 2018 年 1 月 11 日法律,n. 3,他们以任 和建筑专业人士的原创想法 何法律形式开展活动,包括 2017 年 8 月 4 日法律第 1 条第 153 款中提到的公司。 124,只能包含 2006 年 8 月 4 日法律第 2 条第 1 款中提到的信息。 248.
高度创新的数据涉及在信息通 亚洲电子邮件列表 信中排除任何促进或暗示性质的元素,以保护患者自由和有意识地决定保护公共健康、人的尊严及其更正健康信息的权利。
有必要初步澄清,2006 年 8 月 4 日法律规定的信息。 248,是关于根据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标准进行有关专业职称和专业、所提供服务的特征以及服务的价格和总体成本的信息广告的可能性,其合规性经过验证按顺序。
[来源:ordinimedici.al.it ]
医疗营销
正如您自己有机会读到的那样,医生的广告信息必须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 真实
- 正确的
- 对信息对象具有功能性
- 绝不含糊、欺骗和诽谤
因此,职业道德要求您使用中立且最重要的是明确的术语。因此,医疗保健行业内的正确广告必须提供信息,而不是使用更多商业营销中典型的